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安排
1. 4月3日(周六)至4月5日(周一)放假调休,共三天。
2.放假期间学院封楼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各部门做好放假工作安排,做好学员放假通知工作。
2.假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及部门区域的安全检查工作,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,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(钉钉办公填表)。
3.假期正常封楼,如有特殊工作临时加班须提前报主管领导,严格执行钉钉审批流程,并在加班期间加强楼内安全管控,如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向科长和主管领导报告。
4.坚持学校健康日报告;全院职工离沈外出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告假审批,保持通讯畅通。
沈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1年3月29日